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水利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保护黑土资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会上,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介绍,长期以来,由于过度开垦、不合理耕作方式以及保护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黑土地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从监测数据看,通过治理保护,水土流失状况在好转,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落实《黑土地保护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一是突出抓好侵蚀沟和坡耕地治理。抓好黑土区侵蚀沟和坡耕地治理,首先是编规划,抓紧把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规划做出来;再是加大黑土地保护的投入,要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加大治理力度;开展常态化监测,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治理水平和质量。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综合施策。以县为单位,强化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统筹安排治理项目,协同推进侵蚀沟与坡耕地治理、农田建设、保护性耕种等。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地方政府黑土地保护责任。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落实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要求。坚持用养结合,充分调动农业生产单位的保护责任,确保治理成果能够长期发挥效益。加强考核和监督,按照黑土地保护法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记者 刘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